脱水筛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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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地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充分的发挥质量管理小组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般性质量投诉:客户对质量有意见但并未极度影响客户食品加工的品质,客户未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诉。

  严重质量投诉:质量上的问题本身对客户使用产品造成了严重影响,或批量的质量事故,或客户真正的需求赔偿的质量投诉。

  4.1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由各公司各部门中与产品质量相关联性最强的一些岗位组成,小组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4.2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以技术标准或品质衡量准则为准则完成好本岗位的各项工作,同时,应监督公司其他岗位的有关人员是否按照其规程和标准做了工作,监督其他岗位是否有违反公司规定而可能致使产品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的行为。

  4.3小组成员在发现有违反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时,应果断给予制止,或向组长报告。

  4.4总经理和质量小组组长应经常深入到公司各岗位进行全方位检查,了解公司内质量管理状况,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

  4.6质量小组组长经常与组员做沟通,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质量会议,协商和处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问题。

  4.7组长应就质量管理中的问题应形成管理报告,每周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

  5.奖励:每季度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召集销售部门进行一次质量评价,评价标准为客户投诉率和质量事故赔偿金额;达到评价的标准时,对质量管理小组进行奖励。

  6.本期工作目标和奖励:规定从现在起到本年度结束(即2011年第四季度的最后两个月)要求一般性质量投诉率不超过两起,严重质量投诉率为零,质量事故赔偿金额为零。如能达到此条件,本季度结束后,对质量小组全体成员奖励3000元。